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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4年半年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准则,相关准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上市公司应分析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身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说明具有主要影响的相关准则变动对公司财务报表(除特殊说明外指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部分提示投资者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以了解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一)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调整或澄清了下列交易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2)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购买日之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3)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4)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
        上市公司应对2014年1-6月及以前年度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分析,对已经进行的处理与修订后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附表1的格式说明如果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二)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澄清了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上市公司应分析2014年1-6月及以前年度发生的此类交易,对已经进行的处理与修订后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附表2的格式说明如果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二、离职后福利计划
        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评估职工薪酬安排,说明是否存在设定受益计划;对于存在的设定受益计划,应说明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并区分情况进行相应披露。
        (一)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期间财务报表已确认设定受益计划的,应说明对设定受益计划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是否相同;若不相同,应按照附表3的格式说明如果按照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二)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期间财务报表未确认设定受益计划的,应按照附表4的格式,说明如果按照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确认和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三、合并范围
        上市公司应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确定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应按照附表5的格式,说明如果按照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确定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范围,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经营成果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四、合营安排
      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合营安排准则”)的规定,评估于2014年6月30日存在的合营安排的类型,合理划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并说明是否存在合营企业重分类为共同经营的情况。如存在,应说明重分类的依据,并按照附表6的格式说明合营安排的重分类对于公司201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影响。若无法提供定量分析,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
 
       五、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其他重要影响以及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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